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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一院:术前知道可能大出血死亡

2008-10-23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 孙晓辉等诉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致死头部外伤者一案,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3日上午再次组织证据交换。大医一院的经治医师当庭出语惊人:虽没有足量备血,医师术前知道多种原因可导致患者术中大出血死亡。
  早在2007年8月6日下午进行过证据交换时,患方就已指出:原告提起的是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基于对医疗过失侵权的认知。如果被告术前意识到要有大出血的情况发生,而又不足量备血,则本案的性质就要发生变化,就可能是故意犯罪行为。
  2008年9月3日上午,不料手术医师当庭陈述术前已经分析到三种原因可能导致术中大出血,造成患者死亡。医师术前告知了患者,患者表示理解并签字。而病历资料显示:此种情况下,医院实施手术仍没有足量备血。果然术中患者出血凶猛而没有及时输血,造成了患者死亡。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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