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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峰:日本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动向

2008-10-27
 
导语: 不难看出日本的公司治理改革并非激进地走向盎格鲁—撒克逊的公司治理模式。所有的进展虽然缓慢,但正在有序地进行中

  毋庸置疑,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已经成为现代欠发达国家学习的一种成功典范,也是通向国家富裕之路的一条捷径。在这一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模式把作为公司财务和生产活动的“内部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工人接受低工资,以换取终身雇佣;消费者接受高昂的消费者价格水平,以换取未来经济和收入的可持续增长;金融机构接受很低的风险溢价,因为有财团的担保和默认的政府担保;公司则承担高增长、低收益投资和多元化投资的风险。这架强大的“发动机”史无前例地拉动了一个国家整整30余年的经济繁荣,造就了战后日本不败的经营神话,也大大提升了二战中彻底被摧毁的日本人自信心。讽刺的是,一旦成熟起来的强大经济实力,不经意间创设的市场力量轻而易举地击垮了固守几百年的、以武士道精神为核心的日本文化。

  1999年4月29日,在《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小渊惠三首相的文章,在过去获得成功的制度和方式已经不再起作用,正在成为日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他还举出了终身雇佣制和相互持股的法人所有制来说明这一点。小渊惠三的这番话一语中的,也显然指出日本未来公司治理改革之路并不能在原有的制度上修修补补。

        日本以相互持股为核心的法人所有制结构与市场价格机制有着一种内在的矛盾和冲突,原来的股票市场创设具有一个良好的市场传递信号,一旦市场出现风吹草动,立马就传递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20世纪80年代中期,股票市场开始出现上扬的时候,法人相互持有的股票不出售,形成人为的高价,导致了泡沫经济的持续高涨。而泡沫经济破灭后股票价格一路下跌,同样滞后效应又导致了企业实际上的低效率投资或者有风险的资金闲置,这是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的。所以,泡沫经济之后的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来减少相互持股过多所产生的僵硬问题。银行为了减少不良债权所带来的经营困难,也纷纷开始出让原先相互持股的部分。六大企业集团之间的交叉持股比例从28.01%下降到16.71%。

  无论按照日本的法律规定还是按照股份公司的性质来说,股东都在股份公司中拥有绝对的权力,但是实际上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达到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不足。正是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不足,导致了日本企业在长期经营中的低绩效。日本政府也开始意识到这些,所以日本公司治理改革的另一个方向就是增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强度,恢复日本企业的股东作用,同时也回归一个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组织的正常公司治理机制。而且,由于股东地位的回复,也产生了国外投资者的流入,一个开放性的、竞争性的公司治理模式正在逐渐形成。最近,根据日媒报道,中投和外汇管理局已经拿出2000亿中的1/3投资到日本市场。问题似乎不在于投资多少,也不在于投资什么行业,而在于一个良好改革的缺口正在打开。

  总结起来,我们不难看出日本的公司治理改革并非激进地走向盎格鲁—撒克逊的公司治理模式。所有的进展虽然缓慢,但正在有序地进行中。日本公司治理开始出现混合化的多元治理机制,企业之间也增加了多样性,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混合形式。市场传导能力以及外部压力机制都开始进入日本的公司之中,而且日本的公司治理也开始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对管理者的激励引入股票期权和重塑了董事会以及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地位。

  不过,公司治理改革的未来对于日本来说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这并不是说日本没有再度复苏的机会,而是日本在走向一个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公司治理机制过程需要克服太多的固化力量。市场并没有自动战胜的力量,而在日本这样的国家中文化力量显得如此不可或缺。因此,市场化的改革过程需要不断地在效率和公平之间不断地来回摇摆,寻求两者的有效平衡。希望上帝的幸运之手还能再次眷顾让我们有着复杂情绪的国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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