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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相残何太急——校园恶性暴力案例

2008-10-27
 
【案例回放1】——沈阳“中学生杀死成绩优秀同窗案”

  时间:1996年5月 18日

  地点:辽宁沈阳

   

  1996年5月 18日,辽宁沈阳某中学的模拟考场上,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血案。这天上午,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高考,高三某班进行了英语模拟考试。由于教室不够用,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也放了两排考桌。

  上午9时许,在走廊里参加考试的男生衣磊(化名)走进教室,他走到女生解某的背后,迅速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刀子,朝解的后背猛刺两刀。紧接着,衣磊快速返回走廊,朝男生马龙(化名)刺了六刀,然后扔下刀逃走了。结果,马龙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解某被刺成重伤,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精神受了极大刺激,睡梦中常常大喊:“杀人了!”

  据调查,马龙是该校文科班中九科成绩都是A的学习尖子,解某也是文科班最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的学习尖子。犯罪嫌疑人衣磊的学习成绩不稳定。那么,衣磊为什么杀人?专家认为,似乎是在竞争中的失败,加上争风吃醋等问题,导致衣磊走上犯罪行凶之路

【专家点评】

  根据生物学和社会学所做的人口密度的相关实验可以看出,在人口密度与冲突的发生频率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由于人口密度的加强,人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不再是单一的和单纯的线性交往关系,而成为多维的互动关系。而学校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口密集的场所。

   

  今天,有更加多样化的生活课题摆在孩子们面前,要求他们恰当地做出反应,恰当地进行处理。独生子女本身存在着社会阅历浅薄、“以我为中心”、“惟我独尊”、任性等不良心理品质,他们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所做出的判断,一旦缺乏理智,就有可能依照自己的本能冲动,做出非常情绪化的举动,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此外,在群体当中,人的行为判断是根据别人的行为,或是根据别人对你的反应而做出的。这也就是一种角色扮演,群体生活就是一台戏,需要大家之间的协调一致。

  教师在学校里的角色既是演员,要当好表率,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导演,带领好一个群体。教师的职责就是教育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在群体中的作用,怎样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同时,教师还要让学生学会与其他人一起合作,这里既有合作的态度,也有合作的技巧。学生之间是存在着竞争的,这种竞争的基础不是你死我活的强者生存的逻辑,而是在公平的、非暴力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在这种教育中,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培养学生之间的情感,在一些需要互助才能成功的活动中,让孩子们学会比交往技巧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对他人的关爱,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当让暴力出现在学生中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

【案例回放2】——北京“中学生被勒索致死案”

  时间:2001年9月28日

  地点:北京

   

  这是一起发生在北京某大学附中的抢劫杀人案,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都只有16岁。

  2001年9月28日下午3点多,北京某大学附属中学的高一学生下课了,因为还有两天就是“十一”长假,16岁的王洋(化名)和同学李小亮(化名)边走边议论假期的安排。这时,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学生拦住了他们,说有事找他们。王洋和李小亮跟着来到该学校南边的一个小花园里,发现还有三个学生在那里。其中一学生要求他们一人拿出50元钱。李小亮家境一般,平白被人要这么一笔钱,心中不满,转身要走。索钱的学生动手就将李小亮打倒在地,一个拿木棍的学生猛击李小亮的头部,李小亮当即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几个学生看见李小亮的情形不对,顿作鸟兽散。之后,李小亮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因颅内大出血死亡。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报案,立刻对几名学生的身份进行了调查,案发第二天,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案例回放3】——武汉“初中生校内猝死案”

  时间:2002年5月27日

  地点:湖北武汉

   

  2002年5月27日,武汉某中学初三学生张某猝死校内。据目击者声称,张某当天在学校上晚自习,同班的三名同学在四楼对其殴打,从四楼追打至一楼,直至其倒地。据知情人声称,事情的起因是:晚自习期间,班上一名姓高的同学觉得张某的座位比他的好,便提出对换座位的要求,遭到拒绝,高某等人便动手打人,直至出了命案。

  【专家点评】

  捍卫自尊,是上述这些案件得以发生的共同之处。行凶的孩子只是因为对方有意无意地伤害了自己的尊严而大打出手,酿成惨祸。在许多场合有关自尊的冲突,是一方臆想出来的或是有意夸大的。这些孩子在护卫自己的尊严上过于敏感了,而在对此做出的反应方面又显得异常过激了。他们就像一个薄壳鸡蛋,喜欢滚来滚去,又不经磕碰,一碰起来,又不知轻重,总是搞得两败俱伤。自尊是教育中的一个切入点。人因为有自尊而成其为人,但人的自尊是建立在对别人的尊严尊重的前提下。如果没有这个前提,那么,你也必然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因为别人也会像你对待别人那样来对待你,于是,人就不成其为人,而成为不知尊重自己的生物了,你就永远也不会有尊严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

  试问是什么力量让我们的孩子原本应该纯真的心灵却住下了这样的“恶魔”?

  一是应试教育的恶果。让家长、学校包括孩子本身都盯着那点可怜的分数,没有分数,就没有一切,包括尊严、面子前途。学习不好,就得不到父母的欢心乃至尊重,也受不到老师的重视。

  二是家庭和学校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缓解孩子的心理压力。如果我们及早注意他们的心理变化,及时加以疏导,惨案便不会发生。

  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狭隘心理,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上都随处可见,孩子必然是深中其毒,导致他们把目光仅仅放在本班或是本校的那些优秀学生身上,以为没有了他们,自己就是最优秀的,不明白外面的世界有更大的竞争。

  如果要类似的惨案不再重演。以下工作可能是我们必须做的:

  改变应试教育的体制;对孩子的心理问题随时关注,并及时给予辅导,舒缓压力;最后,家长、老师和整个社会都要以身作则,抛弃狭隘心理,形成一个良性的竞争氛围。

  只有这样,我们才算是为孩子们尽了一点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 段冬梅

【案例回放4】——广州“18岁少年殒命校园暴力案”

  时间:2002年10月11~14日

  地点:广东广州

   

  2002年10月11日和14日,只因同学间的一些摩擦,广州某中专学校连续发生了两起斗殴事件,造成一姓叶的男生伤重不治身亡。

  10月11日下午,该中专烹饪专业2001级的学生黎某去校外小卖部买东西,不小心踩了同专业一个师弟的脚,两人恶语相向,对骂起来。事后,黎某越想越生气,于当日傍晚叫上五六名同学在小卖部将师弟截住,打了他一顿之后,还要让他跪地斟茶认错,因班主任正好经过,只能作罢。

  后来,被打的学生就纠集社会上的人准备“报仇”。10月14日中午放学时,他叫黎某出校谈判,黎某知道不妙,就叫上了同班及其他同学40多人,来到了小卖部一带,看见20来个年龄和他们差不多大的社会青年。双方对打起来,在混战中,学生叶某被刺成重伤,黎某的胸部也被刺伤,另外三名同学也受了轻伤。10月15日上午,受重伤的叶某(18岁)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回放5】——陕西 “14岁少年因口角捅死同学案”

  时间:2002年11月25日

  地点:陕西周至县

   

  因琐事起纠纷,陕西周至县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致死案。一名17岁初三男生被同学用水果刀捅进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年仅14岁。

  2002年11月25日晚8时许,周至县某中学初三学生王强(化名)在下晚自习回家途中,看到好友赵某与胡某发生争执,便过去质问胡某,双方言语不合厮打起来。胡某几次被打倒在地,气恼之余失去理智,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进了王强的胸口。看到王强倒地,胡某慌了,连忙和赵某及周围同学一起把王强送到医院。但王强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事发当日上午,胡某曾到另一个班向同学借书,坐在窗边的赵某嫌小胡声音大太吵,便把窗户关上,胡某认为赵某和自己过不去,便和几名平时要好的同学说“想收拾赵”。胡某便于当天晚自习后在校外马路边拦住赵某,没想到竟酿成了惨剧。在拘留所里,胡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反复说:“我当时真的只是想吓唬他,没想到……”

 【案例回放6】云南“17岁少年入学三天被刺身亡案”

  时间:2003年8月31日

  地点:云南玉溪

   

  2003年8月30日,云南玉溪某学校还没有正式开学,学生们即开始军训。早上10点多,一名姓张的学生来报名入学,由于报到时间较晚,张某没有参加当天的军训。晚上,学校组织学生看电影,张某认为前面的学生小可(化名)挡住了他的视线,双方发生争执。电影结束后,回到宿舍,双方继续为此争吵,直至发展到动刀伤人,小可在争斗中被刺成重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9月4日,小可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案例回放7】 沈阳“优秀生不堪校园暴力失手杀人案”

  时间:2004年4月

  地点:辽宁沈阳

   

  辽宁沈阳某中学初三学生小龙(化名)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学习成绩一向不错,却在2004年4月,在被同校学生几次拦截、殴打后,失手杀死了其中一名男生。出事时距离中考只有两个月,之前小龙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考进沈阳某重点中学,然而,命案发生后,小龙的梦想离他远去。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在学校组织的春游中,小龙在上车时挤着了外班一同学,对方记仇,找了一些校外学生几次拦截、殴打他。不堪欺侮的小龙,将班级的裁纸刀带在身上,在又一次被拦截时,小龙用裁纸刀刺向拦他的学生,结果正好伤到心脏上,导致那个学生死亡。据小龙自己说,被同学欺负的事情,他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认为自己已经16岁了,这样的事不想和父母说,也没有想过告诉老师,因为觉得老师知道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可能反而会遭到更狠的报复。

  【声音 观点】

  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存在于校园周边,虽然越来越受到各方面重视,但仍没有什么更好的遏制办法,很多孩子长期以来生活在校园暴力的阴影下,长期压抑的愤怒得不到释放,就很可能做出过激行为,采取不恰当方式进行自我保护,酿成悲剧。

  ——老师声音

  如果挨了欺负,根本不愿意告诉老师。老师最多说教一下欺负自己的学生,可是那样的同学对于说教早已不害怕了,老师的话不仅很难起作用,反而可能使自己因为“告状”而遭到更严厉的报复。而找警察也没有用,因为伤害不严重或者对方不满14周岁都很难处理,过后同样会遭到报复。

  ——学生声音

  【案例回放8】 广州“大学生为偿还赌球债绑架杀人案”

  时间:2004年4月20日

  地点:广东广州

   

  2004年4月20日中午,住在广州某大学学生公寓的学生潘志明(化名)被人发现死于813房C室中。报警13个小时后,犯罪嫌疑人牛兴杰(化名)落网,两天后,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林子斌、陈伟松(均为化名)也相继被抓获。让人惊讶的是,牛兴杰居然也是该校学生,住在同一公寓913室,平时与潘志明的关系还不错,而林、陈二人则是牛的初中同学。

  据了解,牛兴杰是该校大一学生,平时嗜好赌博,从上大学开始就赌外围足球比赛。因赌博是非法的,牛都是通过电话向陈伟松下注。但牛兴杰的运气不佳,总是输多赢少,到2004年初时,牛兴杰竟欠下陈伟松13万元。

  为了还钱,牛兴杰和陈伟松串通一气,准备将潘志明绑架后勒索其家人30万元。为了方便作案,牛兴杰与陈伟松商量后,又找来了初中同学林子斌,三人一拍即合,商量作案步骤。2004年4月20日,他们先在酒中给潘志明下了迷药,在送潘回宿舍之后,用砖头拍潘,意图拍晕后将其捆绑,但没想潘志明挨了一砖头后苏醒过来,三人见状又惊又怕,杀死了潘。在潘志明死亡后,三人当晚还密谋向潘家人勒索30万元,却没想到被人发现了血案,没能实现勒索计划。

  【声音 观点】

  从案件本身看,赌球是被告犯罪的诱因。这诱因产生了一链条:赌球—需要钱—借钱—绑架—勒索—杀人。换言之,赌球并不能成为案件判决的主要依据,但被告由于赌球而产生的所作所为则已构成了犯罪。

  对赌博的处罚,最简单的就是按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处罚规定去执行。但现在赌博现象尤其是玩“六合彩”、赌球等情况越来越严重,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趋严重,已经明显地影响到了社会治安,甚至是危害到了社会稳定。如果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赌球的处罚不会很重。考虑到赌球现象日趋严重,现在有关立法部门已经开始加紧修改相关处罚条例。可以肯定的是,不久的将来对赌球的处罚甚至判罚,肯定会比现在加大数倍。

  ——律师声音

 【案例回放9】湖南“两学生因口角一死一伤案”

  时间:2004年5月23日

  地点:湖南湘潭

   

  湖南省湘潭市某技校两名在校学生因一句闲话而发生口角,结果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死者罗某,男,17岁,湘潭县人;伤者李某,男,16岁。2004年5月22日晚12时许,李某和其他几名同学在宿舍走廊玩牌,罗某正好从走廊里经过,因故发生口角,被在场的学生劝住。罗某回到寝室后越想越不是滋味,于23日凌晨2时许,来到李某的寝室问他:“你刚才说要搞死我,为什么?”随后抓住李某往床沿上撞了几下。李某顺手从枕头下摸出一把小刀,朝罗某的身上捅去,一共捅了十几刀,其中一刀捅到罗某的心脏,罗某当场死亡,李某也在两人扭打的过程中受伤。

  【声音 观点】

  不少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只有一句话:“好好学习。”学校教师对学生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考分的高低。一位中学校长认为,学校在学生的德育方面存在着不少盲区。比如,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的德育课,被认为是副课,往往流于形式。国家正在推行素质教育,不少学校往往只是增加音乐、美术、体育课时,简单地认为这就是提高了素质。殊不知,心理素质教育才是关键。

  校园暴力的危害很可能使孩子的心灵边缘化。每一个孩子的内心深处都在建立一种秩序感,这种秩序感将决定他们对价值取向的判断和对世界观的选择。如果他们认为积极向上是一种良好的秩序,那么他们就会主动地去追求这种生活方式;但如果他们认为“以暴制暴”的江湖手段是一种秩序,那么他们就会很狂热地崇尚暴力。

  孩子具有高度的可塑性,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几乎都可以在成人世界里找到相应的辐射源。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去指责孩子。学校、老师、家长以及所有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力的人和事,都负有一定的责任。

  ——教育专家观点

【案例回放10】——江苏“高中男生不堪欺侮刺伤同学案”

  时间:2004年5月28日

  地点:江苏泗洪县

   

  2004年5月28日上午,江苏泗洪县某中学高二男生陈东(化名)因不堪同学欺侮,在校园内用匕首刺伤多名学生,其中一学生被刺中心脏死亡。

  在案件发生前的一段时间,男生刘恒与张超(均为化名)赌钱,输了几百元。5月27日,刘恒找来十多个同学,在学校操场上找到张超让他还钱。当时,陈东正好与张超在一起,见张超因还不起钱被十多个同学打,便上前拉架,不料也被打了一顿。

  5月28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另两个男生李军和王彬(均为化名)找张超和陈东,想和他们谈谈,被陈东拒绝。李军随即伸手抓住陈东的头发,用力把他拉出去。陈东一气之下,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李军刺去,将其左臂刺伤。李军捂着伤口逃出教室,陈东又刺伤了还在教室里的王彬。随后,陈东又拿着匕首冲出教室,在校园内寻找曾经打过他的那帮学生,见一个刺一个,先后将四名学生刺伤。后来,学校保安赶到,与几个同学合力将陈东制服,警察将其带走。

  【声音 观点】

  一个平时忠厚老实的孩子突然暴虐地持刀冲向朝夕相处的同学,并刺伤数人,令人震惊。联系起一些发生在校园里的暴力事件,包括前段时间引起轰动的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这些是否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反思呢?

  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教育总是把重点放在文化素质教育上,很少重视心理素质教育。也很少有人意识到,只有身心都健康的人,才能算真正的健康。因此,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修养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需要与文化素质教育同步实施的过程。它对学生高尚品质、人格和情操的形成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智力发展。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教育专家观点

  【专家点评】

  上述案例中,首先是校方严重失职,应予处分。该校一直有学生聚赌,输赢数百元而校方未有管理、教育,到后来因索赌债而聚众斗殴于校内,校方仍置若罔闻,后陈东在学校无辜被袭,内向的他一时性起,拔出随身匕首刺伤多人,遂成血案。而学生在校竟能违法随身携带匕首,还长达20厘米,校方师长,管理人员哪里去了?案发后才来了学校保卫处的保安,此校还有保卫处?平时学生斗殴,赌博,携带违规刀器,这些都是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但校园内外成为法外之域,犯罪当然会滋生。现在一有校园犯罪,大家就会去研究作案人的动机,并大声疾呼要加强心理素质的教育,反对以升学率为教育的惟一取向。这些都是必要的。但对相当一部分学校来说,首先是要整顿校内外治安环境,才能保护未成年学生。

  现代犯罪学在研究犯罪成因的时候有两个主要派别,一是紧张论,认为由于社会的、个体的以及生理-心理的种种原因导致内心冲突,以致必须用犯罪行为来消除内心紧张和压力。学者R.Merton 和R.Agnew 等人都是这一派的代表。另一派以Hirch 为代表,不考虑内心冲突,而着重外部控制条件包括社会的、思想的、文化的、家庭的、行政的、司法的、经济的控制等。以上两方面实际上是相互综合,不可或缺的,在现实社会中,犯罪产生之原因,有些情况下,内心冲突是主要的,有些情况下,控制条件弱化或失控是主要的,上述案例中,失控应是主要的。

  ——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学术顾问、教授 戴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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