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2009-10-22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