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私自卖房 丈夫起诉讨回
2010-4-18 |
||
因未经自己许可妻子私自将房子卖掉。5年后,佟先生将妻子与买房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妻子与杨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佟先生的要求。 1992年,佟先生与蔡女士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2005年,蔡女士与杨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杨女士,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佟先生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财产权益,要求确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女士未经原告佟先生同意,私自与杨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记者 洪雪 通讯员 江正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