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交通事故处理走出民本新路
2010-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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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便民服务新体系,有效破解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周期长、积案多、因交通事故引发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多等长期存在的难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走出了公开公正、效率高、成本低、群众满意的民本新路。 2009年5月以来,东营市交管部门在新体系下处理发生在中心城区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1.6万余起,没有发生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引发的上访案件。 “六位一体”便民服务新体系全面建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窗口,解决事故处理工作中的难题,既是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群众满意率的客观需要,又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东营市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张俊海说。从民生警务出发,东营市公安局在中心城区率先试点推行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处理便民服务新体系。 2009年7月8日,作为“六位一体”便民服务新体系全面建立的标志,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交警、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员、人民法庭全部入驻,集中办公。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等工作在该中心可全部实现。目前,全市13家保险公司全部进驻理赔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意见》,4名人民调解员常驻理赔服务中心;市人民法院建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派驻7名法官常驻;与各保险公司联动的具有远程定损功能的定损大厅设备齐全,不少汽车4S店陆续入驻,对受损车辆进行及时定损、维修,全面实现了整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一条龙”服务。 “一条龙”模式使事故处理更加便捷 6月9日14时18分,驾驶出租车的曹先生在东营城区与驾驶轿车的齐先生相撞,双方车辆轻微受损,双方当事人决定协商解决。14时27分,曹先生和齐先生各自驾车赶到了理赔服务中心,双方填写协商解决的相关表格经民警确认盖章后,在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分别找到了自己车辆所入的保险公司,现场进行两车定损。15时08分,曹先生与齐先生先后在各自车辆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办理完了保险理赔手续,整个事故办结仅用了50分钟。 在理赔服务中心,记者通过对不同类型交通事故处理的了解,深深感受到事故处理流水作业的便捷:在东营市城区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之间发生无人员伤亡、仅车辆损失、车辆能自行移动并且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均可以撤离事故现场,前往理赔中心,由保险公司核损理赔;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民警接到报警后,现场拍摄事故照片、采集相关数据,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上传至事故理赔服务中心,并出具统一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受损车辆在定损大厅内直接定损,保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定损结果进行理赔。 事故中有人员受伤情况的,就赔偿问题既可选择民警调解,又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员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起诉讼,同一地点3个处理“出口”,极大地提高了处理效率。“一条龙”式的事故快速处理模式,使原来几天都办不完的事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办完。 三方联调机制使每起事故实现“事解人和” 东营交通事故处理引入三方联调机制后,交警、法院与保险公司联手打造了现场处置、勘验定损、保险理赔、法律诉讼“绿色通道”。交警、法院、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交警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取证、事故认定及简易事故的现场处理;重特大案件、人员伤亡案件及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可向巡回法庭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快速定损、理赔。截至目前,事故当事人通过三方联调获得经济赔偿的案例有178起,达到了每起事故“事解人和”。 5月5日,东营市民熊女士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成重伤,熊女士住院急需大量手术费,而出租车主垫付2000元后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再续交费用。5月6日,交警、法院、保险部门三方联动调处机制迅速启动。2天后,熊女士的家人就顺利从保险公司领到了2万元先期赔偿款,熊女士得到及时救治,使双方原本极易激化的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东营交警部门还把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处中,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一周7天均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调解,人民调解员作为当事人双方和交警之外的第四方并不收取任何调解费用。 4月5日,市民宋先生驾驶客车在城区行驶时与一摩托车相撞,致对方受轻微伤。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双方对民警调解结果存在分歧。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民调解员对他们进行了二次调解,调解员通过事故现场再现,对法律法规及赔偿条款详细讲解,很快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员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80余起,调解成功率98%,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