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发票逐类透视
20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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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是纳税人的法定记账凭证,也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当今世界各国发票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分两种: 1.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并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发票同时履行销货记录证明和计税凭据两种职能,如中国、印度等。 2.不使用统一发票,发票由企业自行印制,基本上只履行销货记录证明的职能,如美国、韩国等。 我国现行税制中,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衣食住行样样都用它,地税部门监制的以普通发票为主。目前,在广州市使用的地税普通发票主要有以下五种: (1)机打类发票:包括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程序进行控制和打印。广州市主要的机打发票是电子类发票,采取网络开票方式,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认定网上开票资格后,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www.gdltax.gov.cn:8443/fpzx)录入内容、开具打印。电子发票不设发票记账联,改以打印记账清单的方式作为会计记账原始凭证,其票面内容包括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开票项目、防伪码、二维码和印刷流水号。电子发票将基本取代在餐饮、住宿、娱乐等行业使用多年的手写发票、定额发票,使广州地税发票管理进入“在线发票,一票搞掂”时代。 (2)定额类发票:税务机关专门印制的带有固定面额的发票。目前最常用的是《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有5角~50元五种面额,适用于小型餐饮、停车场等规模较小、不适宜采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另外原500元-5000元三种面额的定额发票于2010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100元面额的定额发票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3)手写类发票:手写发票一般包括记账联、发票联、存根联,按限额分为百元位、千元位、万元位等规格,采用手工填写方式开票。广州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停用手写发票。 (4)印有单位名称发票:当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票无法满足纳税人经营需要时,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此类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卷式发票和门票类发票,如金融保险发票、路桥通行费发票和出租车发票等。 (5)其他专业发票: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一些专业发票,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发票换票证》。 在广州市,市民个人消费取得的特定行业电子发票自动参加广州地税和广东地税“南粤金税”发票抽奖;取得的定额发票可拨打12366-3或登陆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登记参加定额发票抽奖,每季度一期,广州地税特等奖为5万元、“南粤金税”特等奖为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