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律援助困难群体 援助6千多件惠及7千多人
201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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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建立与维稳、信访、劳动监察、人民调解、公安、检察院、法院、新闻媒体“八个对接”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使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惠民,截止2010年11月20日,海口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50件,法律援助7237人。 据了解,海口市司法局通过“八个对接”机制,在全市建立了134个镇(街道)和社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部)。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优化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首先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经济困难指标由原来的630元以下调整为830元以下;扩大援助对象范围,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原有11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因灾害救助产生的纠纷、宅基地纠纷等8项内容。 对特殊对象予以照顾。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五保户、低保户等5类群体,拖欠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9类纠纷和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申请援助的,取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2010年,海口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开展“法律援助优质便民服务年”主题活动,通过推行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建立特殊案件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等举措,使法律援助这一党委政府的民心和阳光工程更加便民惠民。 据海口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止2010年11月20日,海口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50件,同比增加31.49%;获得援助7237人,同比增加20.25%;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8300人(次),同比增加20.63%;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3万元,同比增加3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