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2010-12-24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南省共接待妇女儿童咨询10.9万多人次,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08万多件,受援妇女儿童人数有1.3万余人。法律援助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保护伞”。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全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要求,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省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今年10月,省司法厅与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妇联全部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点,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在广大妇女儿童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提升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协助妇联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援助事项审查、受理、指派、承办、监督等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便民措施,简化审查受理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为有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申请等服务;丰富和改进了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综合运用咨询、代书、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调解、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方式,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漯河市法律援助机构帮助市妇联设立了反家暴工作站,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省司法厅有关人员表示,我省将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中,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省司法厅将组织指导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向遭受暴力和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组织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弱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