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六小时工作制”?
200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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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人的工作辛苦程度,你我都很了解,而且我们大多数人就身在其中,苦不堪言,甚至我经常感慨:什么时候能真的每天上班八小时啊!
这个我们国家从1960年开始实行的八小时工作制,来源于一百二十多年前的5月1日,美国芝加哥工人示威游行,要求减少工作时间。是的,这看起来属于劳资矛盾,和现在备受争议的《劳动合同法》一样,是老板和工人/职员之间的此消彼长——你没见两会期间女首富张茵批《劳动合同法》,被网友骂惨了,那是一场实实在在的劳资/穷富之间的争论。员工的保障多了、工作时间少了,老板赚的钱就少了,这是个简单逻辑。
按照这个逻辑,现在中国的劳方保障少、干得多,那资方一定是很滋润。但我也接触到很多文章,特别是中小企业主的文章,他们一样叫苦连天,我收到过他们的几封来信,那个诉苦时的情感流露,与弱势群体的来信倒是如出一辙,或者我们可以说,他们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弱势群体”。
本来是此消彼长的一对矛盾体——劳资双方,却又看起来同病相怜,这真是怪事。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于,我们除了要给老板打工,还要和老板一起为别人打工,这个“别人”是谁?先看一则报道:
《华商报》记者日前接到报料称,2005年前后,富县共有300余人通过关系进入乡镇政府机关工作。3月5日,记者从富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处获悉,富县确实发生了大规模向乡镇政府机关违规进人事件,目前,经有关部门查出确认的违规进人人数为204人。
其实引用这则报道也没太大必要,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很多单位有“吃空饷”的人,工资照拿,但人已经下海经商或休息去了。浙江大学的副校长也不过建议“六小时工作制”,其实中国有很多人已经“零小时工作制”了。还有一些人虽然也去上班,但基本是迟到早退,在单位无所事事,或者只有接到电话开会时才去单位,我们不妨称其“准零小时工作制”。
这些实行“零小时工作制”的人,当然就是靠你我养活的。所以有人说“为什么瑞典法国这样的高福利国家养懒汉还很发达,我们中国不养懒汉却很穷?”这是说错了,正因为我们养了比发达国家多得多的懒汉,才富不起来。
情况是这样的:中国人勤劳却不富有,首先是因为一些落后的体制造成经济的低效,使我们和别人付出同样的劳动却创造了更少的财富,打个比方,本来我们创造的社会总财富应该是20,因为低效成了10;其次,虽然我们效率低,但因为太勤奋(血汗工厂),所以创造的财富也不少,也就说那个10也不低了,但由于分配不公,所以大多数人很穷,少数人很富。
比如我们要办企业,本来盖一个章就行,但由于政府管制要盖“无数个”章,这样一方面影响我们创造财富的效率;另一方面创造出来的财富被“偷”走了——本来养一个盖章的就够了,结果却要养“无数个”盖章的。
现在我们超时工作,“八小时”名存实亡,却要养闲人;老板们所谓“黑心”、“贪婪”、“压榨”我们,却要缴纳繁重的赋税、却要被吃拿卡要。如果我们和我们的老板不为那些人打工,如果这些钱能留到企业里,那就可能是我们的福利,那我们也许就不用上那么长时间班了。
现在八小时工作制无法落实,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们呼吁,我们甚至诉诸法律,却见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方面国有垄断企业占尽优势资源,民企生存空间逼仄,多是下游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又税负沉重,不得不靠“压榨”劳动力过活,连给老板一点“发善心”的机会都没有;另一方面我们没有西方那样的工会,劳方没有谈判能力,资强劳弱。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什么“几小时工作制”、什么劳动法,都是一句空话,一张废纸。
如果我们真的实行“六小时工作制”,那只会加剧劳资矛盾,如今年两会时的情况,只见穷富阶层对立,不问矛盾的根本原因。到时候“六小时”变成十六小时,超时没有加班费,那一定又骂“老板坏”:是的,老板贪婪,但他也是人,现在员工权益保障比较好的私企,一般是效益不错的,这说明经营轻松的话,老板也没贪婪到要把员工逼成“奴工”;是的,“老板坏”,那你给我们和他谈判的权利啊,为什么不让劳方自己制衡他?
而“不解此等风情”的浙大副校长,他的提议完全成了给公家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量身定做的,与我们其他人何干?“目前8小时工作制已带来一些问题,影响到劳动时效性和劳动者生活质量”、“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听听,好不和谐。最好再让公务员们练练瑜伽、定期体检、多陪陪女朋友、常回家看看……
呸,这等只会制造“花边”,不敢直面真实问题的专家学者代表,要他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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