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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在全国各地市设立分站机构
免收任何加盟费用,“奶酪”与君共享
一、申建分站的好处
1、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在全国各地市设立分站机构,免收任何加盟费用;
2、分站机构在当地的惟一性(每地市仅设一家)保证分站充分享有网站资源和无形资产;
3、享受门户网站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的品牌优势、网络资源、商务资源、法律资源;
4、参与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开展相关活动的优先性;
5、成为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相关业务(如培训、购书、软件、商业保理、债权转让等)在各地的代理商;
6、分站间紧密的业务合作、业务交流,拓展你的事业交际范围,增长你的发展空间,扩大你的业务机会,助你不断提高,迅速发展;
7、免费获得分站宣传页面。
二、如何加盟申办分站
申建分站的基本条件是:
1 、当地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以集体名义申办分站;
2、在地级以上城市,每个地级城市只设一个分站,经我们资质审核后确定;一旦设立,该分站即成为申请地惟一分站机构。
3、热爱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及网络信息事业,积极支持本网发展;
4、有转高的法律专业水平,有较强的业务发展能力,能在总部支持、指导下开展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并欲申请建设分站机构者可将申请资料发至电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申办分站的必备资料:
1、建立分站申请书,需申请单位盖章,简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
2、分站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分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分站常用联系办法。包括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等。
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以上资料,应确保真实。本网可接收扫描件(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送至总部)和信函件。函件请寄至:河南省平顶山煤业集团信息通讯技术开发公司 张树林(收) 邮编:467000
三、分站的权利义务
办分站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全国企业法律顾问的凝集力,更好的为广大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信息服务,因此网站建设贯彻民主办站的思路,让各位有志之士真正参与到网站建设中来。
(一)分站权利:
1 、分站是总站的加盟合作单位,参与网站的发展、建设;优先享受网站网络资源、法律资源、商务资源;
2、分站在总站的授权下开展ICP经营业务,利益与总站共享;
3 、分站有使用“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 XX 分站”开展业务的权利,可在其名片、宣传资料中使用“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XX 分站”的名义。
4 、分站可以在总站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地方性的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培训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培训,总站提供培训光盘及相关资料;
5 、分站可以成为总站开展全国网上购书(含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其它用书)活动的代理点,代办地方性网上购书活动;
6、分站可以成为《中国法律法规应用大全》等法律软件的代理点,联合推广法律软件及办公软件;
7、分站可以成为总站正在推行的国内商业保理的保理联络站,与总站及其它分站共同承接商业保理业务,收取保理费用;
8、分站可以与总站及其它分站一道开展全国性债权转让、债权债务抹账抵销业务,并从中获取利益。
9、分站有权对分站会员及总站会员真实性进行审核(也是分站义务);
10 、代表总站与当地律师协会、法顾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团体、行政机构开展合作(包括法律合作和商务合作);
11、代表总站以分站名义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12、在网站总部的支持下,有与网站总部及各地分站合作,开展学术研讨、出版编辑刊物(含电子刊物)、开展法律服务和商务服务等权利;
13、有参与总站其他战略发展和相关活动的权利;
(二)分站义务:
1、在当地扩大网站知名度和影响力;
2、为总站提供当地最新相关新闻、信息、资讯等,参与网站栏目编辑;
3、作为总站的成员,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4、顾全大局,服从总站业务管理和指导的义务。
5、 遵守总站、网站管理制度的义务。
6、
支持网站发展的义务;
7、
为成立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8、
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的义务;
9、
对会员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以下分站,总站可取消其分站资格:
1、分站负责人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总站或分站名义开展非法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3、消极支持总站合理安排的工作,经敦促仍不尽职的;
4、不遵守总站及网站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的。
(四)分站的有效期:分站实行两年一审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分站可继续设立。
其他相关情况可与本网总站联系洽商。
四、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联系电话:010—51286852 手机:13137539940 传真:010-62232894
QQ:81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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