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站通知
法治动态
学习专区
法律顾问培训
合同管理师
招标师
法律专题培训
网络学堂
产品订购
信息化建设
企业学习宝
掌上学习宝
法律大全软件
合同审核外包
法律猎头服务
会员专区
会员指南
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
视频课件
在线咨询
求职招聘
法律法规
合同文本
法律文书
企业制度
普法题库
会员交流
网上调查
法律驿站
专家库
专家邀请函
专家名单
律师团邀请函
律师名单
合作单位
招聘求职
每周一讲
关于我们
网站介绍
联系我们
汇款方式
乘车路线
用户名:
密 码:
文章内容
新法未提及退税 可能有仨原因
201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草案,我国车船税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收,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的车船税有所降低,1.0升以上各档乘用车的车船税都将不同程度提高,排量越大所缴车船税越多。
虽然1.0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车船税有所降低,但由于这个梯度所覆盖的乘用车极少,绝大多数乘用车 (包括私家车)的排量都在1.0升以上。
因此,阶梯车船税“涨价”痕迹更加明显。
国家出台新的车船税法,如何和北京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再一次成为人们的话题。
今年4月,北京决定将按尾号每周限行一天的措施再延续实施两年。按照一年52周,每周停驶1天计,365天中有52天的早7时至晚8时不能在五环内开车,约占15%。
今年4月23日,北京市民陈晓羽提交行政复议书,要求地税局退还他因限行而多缴的68.38元车船税。
陈晓羽称,按照一辆车应该退还车船税共计68.38元计算,400万辆车就是2.7亿多元。
税务人员告知,车船税为财产税,不论是否开车,只要购买了汽车就应该按期缴纳车船税,直到车辆损毁、报废。
法律看点1、在这次车船税草案中,为什么没有提及北京的限行退税?2、是否该因每周限行而给车主退部分车船税?3、退税政策如何和国家的税法衔接?
律师解读
新法未提及退税 可能有三个原因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解释,在这次车船税草案中没有关于限行退税的规定,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其一,就现阶段而言,采取限行的城市或者地区还比较少,这种做法不具有普遍性,而一部法律所关注的是全国性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所以可能是被忽略了。
其二,限行退税毕竟要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所以立法者可能从主观上不愿意退税。
其三,有些立法人士认为,车船税是财产税,不是行为税,即买了汽车这个财产就得缴税,而不是看你开没开车,所以不应该退税。
退税无明确依据 税务部门没法办
李青山律师认为,政府出台车辆限行规定后,即意味着车主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不能使用车辆,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应该退还与限行期间相应的车船税。但是,现行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税务部门也无法决定退税。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
为体现公平原则 限行后应该退税
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的董来超律师认为,在执行尾号限行政策时,“管理人”虽然拥有车,但被暂时剥夺了使用权,既然想使用而不能使用,就不应该缴纳相应的车船税。
董来超律师称,今年年初,针对限行车辆是否退税问题,税务部门曾公开表示,北京将参考奥运停驶退税方案,推出相应的车船税减征措施,预计在纳税人缴纳2011年度车船税时予以抵扣。
如今高峰时段尾号限行继续,减征政策却没能如期出台。2008年的限行减免车船税政策说明在操作上不存在困难。
立法应考虑税负公平
李青山律师认为,为了平衡纳税人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公平税负,在制定税法时应当对退税的事项进行规定,也可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对退税作出规定。
相关链接
受奥运会影响,在2008年7月1日到9月20日之间单双号限行停驶、限行的持有北京号牌的机动车,都享受到减征三个月车船税和养路费的优惠政策。减征税款在车主申报缴纳2009年车船税时予以抵扣。
【
打印版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合作媒体
-
经理信箱
-
英才招聘
-
投诉建议
-
网站地图
北京时代华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电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联系电话: 010-58488182 59472226
咨询电话: 18910811683【法律咨询】 13001218281【企业培训咨询】传真:010-584881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光耀东方N座608 邮编:100038
备案序号:京ICP备07502896号
中共中央编制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证号:16489056010190